在日本持「留學」或「家族滯在」(家族滞在)等在留資格的人,如果要做原本在留資格以外、有收入的工作,例如打工,必須事先取得許可。這項許可一般稱為「打工許可」,正式名稱是「資格外活動許可」。[1]
打算開始這類工作時,就要提出申請。[1]
每週可以工作幾小時
一般取得的是「包括許可」。留學生的包括許可,涵蓋每週最多28小時的有薪工作。在學校的長假期間,上限改為每天最多8小時。[2]
家族滯在的包括許可,同樣是每週最多28小時。出入國在留管理廳針對家族滯在的說明頁面,並沒有另外寫出長假期間的規定。[3]
需要另一種許可的情況
超出包括許可範圍的工作,要另外取得「個別許可」。個別許可是針對每一項活動分別取得的許可。[2]
工作時數難以客觀確認的工作,需要個別許可,例如有些以自營業者(個人事業主)身分從事的工作。[2][3]
包括許可和個別許可,可以同時持有。[2]
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網頁上,也列出了這項許可完全不涵蓋的活動。開始工作前,請到官方網頁確認完整清單。
申請方法
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網頁上的申請資訊如下。[1]
| 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
| 申請地點 | 管轄您住處的地方出入國在留管理官署 |
| 受理時間 | 平日上午9點至12點、下午1點至4點 |
| 手續費 | 免費 |
| 要出示的證件 | 在留卡,以及護照或在留資格證明書 |
| 處理時間 | 2週至2個月 |
只有在和在留資格變更、在留期間更新或在留資格取得的申請一起提出時,資格外活動許可才能線上申請。[1]
提早準備
審查可能要花上幾週,所以就算工作已經談好,許可也可能還沒下來。如果您本來就要辦在留期間更新或在留資格變更,可以在 Clerfy 找到您的手續,資格外活動許可會和主要的申請一起列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