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在日本、要出国一段时间,回来时想继续用原来的在留资格,可以了解一下特别再入国许可(みなし再入国許可)和再入国许可(再入国許可)。本文按照出入国在留管理厅页面上的说明来介绍。
特别再入国许可
特别再入国许可的对象,是以在留资格在日本居住、持有有效护照的外国人,但在留期间为“3个月”以下的人和持“短期滞在”的人除外。出境后1年以内回到日本的话,原则上不需要另外办理普通再入国许可。[1]
中长期在留者除了护照,还要带上在留卡。[1]
有效期是出境之日起1年。如果在留期限在这1年内就到期,有效期只到在留期限为止。[1]
特别永住者的有效期是出境之日起2年。[1]
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上列出了不能使用特别再入国许可、需要办理普通再入国许可的人。[1] 具体名单请到官方页面查看。
在机场怎么办
出境时,填写再入国用的出境记录卡(再入国EDカード)。卡上有一栏表示“暂时出境、准备再回日本”,在这一栏打勾。然后把卡出示给入国审查官,并告诉对方您要以特别再入国许可出境。[1]
普通再入国许可
再入国许可要在出境之前申请。[2] 分为只能用一次的“单次有效”,以及有效期内可以多次使用的“多次有效”(数次)两种。[2]
有效期在您目前的在留期间范围内决定,最长5年(特别永住者为6年)。[2]
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列出了以下信息。[2]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申请地点 | 管辖您住址的地方入管(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) |
| 受理时间 | 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、下午1点到4点 |
| 要出示的证件 | 在留卡和护照 |
| 手续费 | 单次4,000日元,多次7,000日元(用收入印纸缴纳) |
| 网上申请的手续费 | 单次3,500日元,多次6,500日元 |
只有和在留资格变更、在留期间更新或在留资格取得的申请一起提交时,再入国许可才能在网上申请。[2]
在国外丢了护照或在留卡
持再入国许可(包括特别再入国许可)出境后,如果在国外丢了护照或在留卡,手上可能就没有能证明您可以回日本的材料。这时,可以请在日本的代理人向地方入管提交“再入国许可期限证明申请”(再入国許可期限証明願),为您开具再入国许可期限的证明。[2]
这里的代理人,是指与您同住的亲属,或持有您出具的委托书(委任状)的人。[2]
订票之前
计划较长的旅行之前,先确认一下离在留期限还有多久。在 Clerfy 里找到您的手续,就能把在留期限和更新放在同一条日程上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