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长期在留者的在留卡如果丢了、被偷了,或者因火灾等原因损毁,要从得知这件事的那天起14天内申请补发。如果是在国外时得知的,就从之后第一次入境日本那天起算14天。[1] 这项手续的日语正式名称是“在留カードの再交付申請”。
丢了或被偷,先去报警
丢失或被盗时,申请要交一份说明丢失、被盗情况的陈述书。陈述书上要填警察给的受理编号(受理番号),所以要先向警察报失或报案。[1]
视具体情况,入管还可能要求提交遗失报案证明(遺失届出証明書)等材料。[1]
如果在留卡是在灾害中损毁的,要交的则是受灾证明书(り災証明書)等材料。[1]
在哪里办、什么时候办
申请地点是管辖您住址的地方入管(地方出入国在留管理官署)。窗口受理时间是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、下午1点到4点。[1]
新的在留卡原则上当天就能拿到。[1]
要带的东西
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上列出了以下材料。[1]
| 项目 | 说明 |
|---|---|
| 申请书 | 从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的页面下载 |
| 照片 | 1张,须符合指定规格 |
| 丢失、被盗情况的陈述书 | 丢失或被盗时提交,要填警察的受理编号 |
| 护照 | 或在留资格证明书 |
| 资格外活动许可书 | 仅限持有者 |
| 手续费 | 免费 |
从2026年6月14日起交付的在留卡,1岁以上的人都要交照片。只有交付当天未满1岁的孩子才不用交。[1]
已经超过14天时
仍然可以申请,但入管要求另交一份写明逾期理由等内容的文件。[1]
由别人代办时
未满16岁的人不是自己申请,而是由别人代办。[1]
如果本人未满16岁,或者因为生病等原因没法亲自去窗口,可以由同住的16岁以上亲属代办。因生病而代办时,入管要求带上诊断书等证明材料。工作忙、要上班或上学,都不算这里说的原因。[1]
本人也可以拜托同住的16岁以上亲属代办。这时,入管要求代办人带上委托书(委任状)等材料。[1]
记好期限
期限从发现在留卡不见的那天算起,一不留神几天就过去了。在 Clerfy 里找到您的手续,Clerfy 就会把补发申请加进来,期限和要准备的材料也一并列出。